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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逃避司法打击 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盯上未成年人
什么样的孩子容易沦为电诈帮凶
“一开始以为就是打工,但很快知道不是‘好钱’,再后来发现身边有些人也在干,就觉得没什么大事……”初三即辍学、今年17岁的小岩(化名)因为帮电诈团伙转移赃款,受到了应有的刑罚。在不法分子的诱骗下,电诈的阴影正悄然蔓延至未成年人群体中,一些像小岩一样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沦为电诈犯罪链条中的一环,成为施害者,却也是受害者。
他们是怎么被犯罪团伙选中、误入歧途的?又该如何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呢?
少年自述
“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”
“今年初,我收到同乡的一条信息。”小岩回忆,对方问自己愿不愿意到北京打工、送外卖 ,每天给1000元生活费,每单还有提成。想到自己成天泡在台球厅、无所事事,又不爱读书,有这么好的工作,还能去北京玩儿,他立马答应下来。
随后,朋友给小岩推荐了一个微信好友,称这个人是“老板”,听他的话就行。
“老板”让小岩打车从600多公里外的老家来到京郊,车费给报销。安顿下来后,再通知具体工作。“老板”还要求小岩准备好背包、帽子、口罩和深色衣服等,并告知他“这份工作最多只能干10天”。
“送外卖干吗弄得这么神秘?还限制时间?”小岩当时已经心里打鼓,觉得不对劲儿,但朋友回复他:“干了就知道了,没事。”
小岩到达后被安排住进了一家民宿,此后接到“老板”发来的“第一单”:一个地址定位,到该处从某人手中取现金。
“‘老板’要求我每次和他通信后就立刻删除聊天记录,我不熟悉北京,所以具体的地址也记不清了。”小岩按要求打车到了地方,“老板”让他用手机拍摄一段周围的环境,并躲着点儿摄像头。视频发给“老板”后,对方发来信息让小岩和某人接头取钱,“信息里有接头暗号,还有对方穿什么衣服、大概的样子,最后让我把钱点清楚了。”取钱后,小岩再按照“老板”发来的地址送到另一个地方,这一单就算完成了。
“按照约定,每单我能提成1%。当我从对方(指被害人)手里拿到十几万元(指赃款)的时候,特别兴奋。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!”小岩说,自己每天至少“跑一单”,当时已经察觉这些钱可能是诈骗的赃款,工作了10天,经手的钱有100多万元,光“生活费”和“提成”就能到手两万多元。但后来“老板”压根不给“提成”的钱,“说想要钱,就得自己再拉下家,从下家的收入里抽成,挣更多的钱。”最终,小岩在“老板”和朋友的怂恿下,不仅没有按计划干10天就收手,反而把自己认识的3个朋友也拉入了犯罪团伙。
剑走偏锋
雇未成年人想“逃避打击”
西城法律援助中心披露,今年以来,公检法机关通知援助的未成年人涉电信诈骗案件达21件,较上年同期增长17件,涉及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诈骗罪等多个罪名;涉案未成年人集中在16至18周岁。还有部分十四五岁的未成年人,因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被行政处罚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(2024)》也显示: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罪的占比从2023年的8.1%上升至10%,成为仅次于盗窃罪的犯罪类型。
为什么电诈团伙瞄准了未成年人群体,使尽花招把他们拉进犯罪组织呢?
海淀检察院检察官王敬敬对此进行了分析。一方面,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,法律意识淡薄,容易被高额报酬、优厚生活费等物质条件吸引;待加入后,诈骗分子再透露实际工作为收取、转移资金,很多未成年人便在其操控下走上了犯罪道路;犯罪团伙为规避侦查,通常将未成年人参与时间控制在10天以内,并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,设置专人负责招聘、管理、后勤保障及工资生活费发放等环节,形成一套完整的犯罪运作机制,未成年人一旦加入便越陷越深、难以自拔。
另一方面,电诈分子盯上未成年人,也是为了逃避司法打击。他们认为,未成年人会被法律“从轻发落”,哪怕被抓到也能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不承担刑事责任。一些未成年人听信了这种“忽悠”,相信“被抓也没事”“包取保”等错误观念,放心当起了“工具人”。
法网恢恢
参与犯罪怎能“一放了之”
“‘未成年人犯罪没事儿’是极具迷惑性的认知误区。”王敬敬指出,年龄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,对于未成年人犯罪,法律一贯秉持宽容不纵容的原则,无论是违法还是触刑,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另外,这些违法犯罪记录会对未成年人的未来发展埋下隐患。对于参与犯罪的未成年人,司法机关更不可能“一放了之”。
“例如小岩,在审查起诉过程中,他虽然认罪,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认识到他的行为给被害人、给社会秩序带来的伤害。根据社工出具的再犯风险评估量表显示,小岩的再犯风险为中度。”王敬敬说,考虑到涉案金额、危害后果及小岩到案后的态度,本着惩治也是挽救的工作目标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检察机关对小岩提起了公诉,让他接受法律的审判。
躲在未成年人身后的电诈分子更要依法严惩。成年人肖某和洪某,先是从只有11岁和13岁的两个孩子手里收购了四张电话卡,然后又雇了15岁和16岁的两个未成年人,一起躲在酒店里打诈骗电话。他们每次使用两部手机,一部通过使用网络社交软件语音通话联系上家,另一部按照上家要求拨打被害人的电话,通过两部手机开启免提功能,未成年人不能出声,全程由上家对被害人实施诈骗。
法院查明,肖某等四人拨打诈骗电话1524条,造成五名被害人被骗共计47万余元。虽然二人系从犯,到案后也能坦白罪行,但因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,予以从重处罚,以诈骗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五万元;以诈骗罪判处洪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两万元。
民警披露
三种渠道引未成年人“入局”
司法机关在办案中发现,目前主要有三种渠道吸引未成年人加入犯罪组织。
据一线办案民警透露,部分孩子参与犯罪,是在网上看到了虚假的“高薪兼职”广告。这些广告主要集中在一些短视频平台和求职网站,其中往往包含“暗语”“黑话”,如“杀鱼(类似杀猪盘)”“手机口(帮骗子搭建与被害人的通话桥梁,相当于‘中转站’)”等,这些招聘广告主要诱惑一些有犯罪经历的未成年人再次犯罪。
还有一些涉案未成年人交代,是在外网看到了犯罪团伙发布的“招聘广告”。外网发布的内容更为直接,不仅明说了是犯罪,还把需要注意哪些细节、要做哪些准备都一一列明。
此外,更多的涉案未成年人像小岩一样,通过“人拉人”的方式,被朋友、老乡带入犯罪组织。这种以地缘关系为基础、通过未成年人社交网络扩散的犯罪模式,具有典型的群体性特征,其传播速度和影响范围都更为显著。
社工调查
电诈“工具人”背后有成因
什么样的未成年人容易成为电诈“工具人”?司法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统计分析显示,此类未成年人具有典型的“三无”状态:无稳定就学、无正当职业、无固定收入来源。
“小岩的家庭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情况里比较典型。”来自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的司法社工赵心怡,对小岩的犯罪原因进行过深入调查。小岩的父亲较为专制,常常以“制定规则—要求听话”的方式进行管教,并以“训斥、打”的单一方式进行惩戒;其母亲和祖父母偏向娇纵,不舍得让小岩承担家务,并尽可能满足他的消费需求。这使得小岩养成了贪图享乐的较强欲望,但自控能力又较弱。小岩初中便辍学在家,父母好不容易帮他上了一所职高,小岩又因为难以忍受学校的规范和作息再次辍学;小岩也干过餐馆服务员,但因为嫌“干得累、挣得少”又撂了挑子。
专家提醒
严惩利用未成年人犯罪
赵心怡呼吁,父母一定要注重家庭教育方式,一旦发现孩子开始有了吸烟喝酒、旷课逃学、打架、进入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等不良习惯后,要及时阻止、矫正,避免孩子一步步沦为“三无”状态甚至走上犯罪道路。
“家长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,一定要认真担负起责任。”王敬敬说,办案中发现,很多孩子用家长的信息注册,从而避开“青少年模式”,由此接触到了大量不良信息。家长应该特别关注孩子的网络行为和社交动态。同时,要加强正确价值观引导,避免孩子产生“不劳而获”等错误观念。
网络平台也要加大监管力度,对于虚假广告,特别是一些网络“黑话”等关键词,要及时清理,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推送此类信息。
司法机关和学校应当加强普法力度,把网络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体系当中,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向学生普及电诈常见套路和危害,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,避免落入网络犯罪陷阱。
另外,针对辍学青少年更容易成为未成年人犯罪主体这一现象,王敬敬建议,社会各方都应为控辍保学提供更坚实的保障,共同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求学之路。
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曹晓颖则提出,法院办理案件时,对于教唆、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的被告人要坚持从严惩处,依法从重处罚;庭审中,对涉案的未成年被告人应注重释法说理,加强法庭教育,对于监护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,合力帮助未成年犯罪人改过自新。
(北京晚报 记者 高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