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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记者 刘少华
2025-11-20 00:14:55 | 来源:人民网-人民日报海外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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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原标题:上海多个小区已出现,大量市民反感:没经过我同意!“深夜回家,电梯里突然传出声音,吓了一跳”)

上海一名大学生近期发视频称,他在网上买了一把电梯广告通用钥匙,可以开启或关闭电梯轿厢内的广告屏。视频发出后引发热议:有人表示了对电梯广告的反感,也有人担心此举可能存在安全隐患。

记者走访发现,电梯广告如今几乎成为上海不少小区的“标配”,它虽然带来一定的公共收益,但围绕其扰民、安装、管理及收益公示的问题,仍存在不少争议。

上海一名大学生发布视频称自己关闭了一百部电梯广告(视频截图)

电梯广告扰民和安装频遭吐槽

“深夜回家,电梯里突然传出广告声,真是吓一跳。”家住徐汇区肇嘉浜路201弄的董先生回忆道,自今年年初开始,小区电梯里的广告屏从原先的无声画面,变成了全天候循环播放的有声视频。

居民投诉后,记者实测发现,现场音量仅能在轿厢内听清,关闭电梯门后声音便听不到了,但亮度依旧。

类似的扰民问题并非个例。浦东新区东明路尚桂苑小区的安先生也反映,自己所居住楼栋的广告屏突然声音变得忽高忽低。他便拨打热线电话投诉,经过居委、业委会与物业的协商,决定由物业关闭安先生这栋楼的广告声音功能。但安先生表示,“关闭后没几天,广告又开始播放了,物业人员称并不是他们操作的,可能是广告公司远程操作的。”

记者走访发现,这些电梯广告设备声音大小不同,有些刚进入楼层时,在电梯外侧就能听到。

除了扰民问题外,居民们更关心,这些广告的安装是否合规?是否经过业主的同意?
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:利用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,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、业主大会、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,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。然而在走访中,记者发现一些电梯广告项目并未履行这一程序,部分物业认为征求意见周期长、业委会尚未成立等因素,便“先斩后奏”,这也是不少业主投诉的问题。

广告收益都去哪儿了?

除了安装问题,居民同样关心广告收益的去向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,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全体业主所有。也就是说,小区内电梯广告的收益,本应属于业主。

实际操作中不同小区的公示的详细程度和透明度有差别。

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,实际操作中不同小区的做法和透明度也不一致。一些小区并未及时更新收益明细,有些小区在收入一栏均写“0元”。

居民刘女士居住在黄浦区东淮海公寓小区,该小区共有8幢楼,每幢楼内均安装了动态广告屏幕和静态海报广告。物业对此解释称,公共收益账户分为业主大会账户和门幢账户,楼栋内广告费属于所属门牌幢账户的公共收益,因此在业主大会账户上会显示为“0元”。但刘女士仍对于相关收益公示的规范和标准感到疑惑,她和几位业主多次要求物业提供完整收益明细账目,但物业表示只能提供部分账目,且只允许在办公室查阅纸质文件,不能拍照。

一些小区的公示栏内并未及时更新或未完整公开广告收益账目。

电梯空间如何更好地“共享共治”

左侧这类纸质广告逐渐被更换为右侧的视频广告。

那么,针对电梯广告,监管层面是否有统一标准呢?

记者查询发现,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指出,《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稿中有这么一条:在电梯层门、轿厢门和轿厢内设置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广告的,不得影响电梯安全使用……轿厢内广告应当静音。虽然最终《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》(2023年5月1日起施行)中并未保留这一静音条款,仅要求不得遮挡特种设备标志和应急联系方式。但这也显示出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电梯广告可能带来的噪音或干扰。

相关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电梯广告的相关问题。

如何在保障居民生活体验的前提下,让电梯空间实现真正的“共治共享”,既保护业主权利,也兼顾小区的创收需求,比单纯关掉广告更值得深思。

(责编:高中生警务站门口放下礼物转身就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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